第2种观点: 撞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先行报案和伤员处理;然后撤离现场并恢复交通;最后等待交通或者机关处理。(一)、“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二)、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交给责任方;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人被车撞后请报案由交警划分责任,然后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当地赔偿标准、实际经济损失、有关法律规定等确定赔偿问题以及其它法律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索赔伤残赔偿金,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到起诉。发生车撞人后事故后,先行报警,由交警处理后续事宜,并向自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方便尽早到交通部门提车;如对处理结果存在不满,可通过协商或上诉来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3种观点: 车撞人后事故的处理流程为:1、撞人造成人员伤亡,应当立即拨打120抢救伤员,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等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可以取回自己的车辆和驾照;3、等伤者出院后,双方到交警队的调解室进行赔偿的调解,同时也要让自己保险公司的人在场,以确定哪些费用可以由保险保险,哪些费用需要提供之类的证据;4、交警会按照规定依法作出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撞死人处理流程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1、现场处理。在交警到来之前尽量固定证据,如有摄像手机或相机应当拍照留证。如受伤人员急需抢救而移动,车辆需要移动位置时要切记画好位置轮廓注意当时是否有第三者人员和车辆对事故发生有影响,如有影响则需该人员、车辆留在现场共同向交警说明情况时的准确时间和交通信号情况要作好记录意对方车辆车况和装载情况于可能马上变化或灭失的证据可及时拍照或请路人作证言并签名,同时留下证人的联系方式记注意不要让对方人员破坏、移动现场。交警到来后要向交警讲清情况,尤其是对自己有利的情况,比如说对方当时车速如何否有开启转向灯否正在打手机(必要时可要求交警查阅手机通话时间)否有第三方的影响等等,对交警没注意到的问题要及时提醒。交警制作的现场图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如对现场图有异议应及时提出。2、交通事故认定对于轻微事故,交警可以适用简易处理程序,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非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警应在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如果有肇事逃逸的,需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认定书。需要对人员、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需在结果确定5日内出具认定书。如未查获逃逸车辆,当事人需要认定书的,需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交警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出具认定书。3、交警调解。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当事人共同请求交警调解的,可以由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期限为10日,如超期限则视为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不再调解。如调解协议达成,双方应签名确认,当事人应据此进行赔偿,并可以凭此协议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一方当事人拒不不履行协议,则另一方可以凭调解协议向起诉。下列情况下,交警部门不予调解:(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调解的。有上述情形之一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在前述情况下,交通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4、诉讼。交警调解不是索赔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由交警调解的也可以直接向起诉索赔。在经交警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起诉。根据的判决或调解书,当事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或直接由保险公司支付相应款项。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是什么?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快速处理流程:1、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优先保护第一现场并及时拍照;2、查询被撞人员伤亡情况;3、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报警,由交警进行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涉及赔偿问题,如果此时双方当事人都愿意协商,那么交警部门可以对损害赔偿申请调解,根据交通法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一致请求交警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由交警部门调解赔偿,并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这仅仅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是否同意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这样不仅易于当事人接受,履行调解协议时也能够相对顺利,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诉讼。当然,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提起民事诉讼。【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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